关于严格落实价格政策禁止哄抬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为了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特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提醒告诫: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涉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我们将及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目前,我市已启动对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的应急监测,近期,我们将加大监测频次,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走势,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发布价格信息。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我们将及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报请省业务主管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理性消费,不抢购、不囤奇,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
来源: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