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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出台细则规范“网约房”管理

2021-12-22 17:17:0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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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潍坊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印发《潍坊市网约房信息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网约房平台经营者、网约房经营者以及住宿人员,应当如实开展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细则》将于2022年1月26日起实施。

《细则》明确,网约房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预定并完成交易,提供住宿服务的住宿房间。

《细则》要求网约房应当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和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具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治安防范设施。网约房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具备居住安全条件的网约房及地下室储藏间、车库、卫生间、厨房、过道、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作为网约房居住。

《细则》要求网约房平台经营者应当对以下信息进行核验、如实登记,并实时向公安机关报送:网约房信息,包括网约房详细地址、产权人、房间及床位数、面积等;网约房经营者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际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网约房订单信息,包括预定人及拟入住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预订入住时间等;实际入住信息,包括入住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入住房间、入住时间、退住时间等。

《细则》要求网约房经营者应当查验、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人证相符,并在入住人实际入住后第一时间如实向公安机关报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信息。网约房设置前台的,在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时,应当参照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登记流程办理。没有设置前台的,应当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对住宿人员进行人证合一验证。(记者 叶涛 王云鹏)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