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潍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机构设置与职责、服务对象的权利与义务、受理办理与督办考核、数据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和群众可以通过12345热线提出的各类非紧急诉求事项,以及部分不予受理的事项。
《条例》明确服务对象可以通过12345热线提出咨询、诉求、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等非紧急类事项。包括对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咨询,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解决的诉求,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意见建议,对国家机关和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已经进入信访程序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承办单位已依法作出处理,且有合法、合理结论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将不被受理。
《条例》规定了5个工作日的热线事项办结时限。在时限内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作出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对能办不办和逾期未办结的将进行督办,对列入督办范围的事项,通过书面督办、挂牌督办、约谈督办等方式,确保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一办到底”。
据了解,今年1-10月份,潍坊市12345热线收到来电诉求336万余件,同比增长超过80%,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达99%以上。(记者叶涛 王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