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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强制性新国标公布

2025-01-15 16:12:41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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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2591日实施。

本次发布的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

据悉,为确保新标准平稳过渡,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完成检测和认证所需的时间,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831日及之前,企业可自行选择按照新或旧标准生产。但从202591日起,所有新生产和在售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给予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1130

普通消费者之前已经购买的车辆,不受新标准约束,不会被强制淘汰,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更换。

来源:央视新闻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