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潍坊频道>内容详情

【权威发布】解读《潍坊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 重大政策项目出台前须过“健康体检”关

2026-10-22 13:38:46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迎新潍坊报道:10月22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殷玉萍,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万志刚,解读《潍坊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办法》经2026年9月14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113号公布,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围绕健康影响评估的定义、评估范围和责任机关、评估内容和方式、评估意见应用和监督保障等重点事项进行了规定。

明确评估范围,厘清评估责任。《办法》明确,健康影响评估的主要范围是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规划、文件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通过开展健康影响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避免、减轻政府决策事项可能对人民群众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具体评估范围实行清单管理,其中政府决策事项和重要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部门决策事项和其他工程项目由责任部门承担。

突出评估重点、规范评估程序。《办法》确定了公共卫生安全、健康环境和生活、健康服务和保障等重点评估内容,并围绕如何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设定了评估程序。要求各责任部门在决策前提出健康影响评估申请,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出具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对已经依法开展环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健康影响相关内容不再重复评估。

强化制度约束,筑牢健康防线。《办法》明确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而未开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提出整改建议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合理采纳;未采纳的,要作出说明。《办法》还要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定期研判区域居民健康需求和健康影响因素,提高评估质量;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提升保障人民健康水平。

殷玉萍在答记者问时介绍,《办法》在制度设计上有三个创新点:一是设立政策出台刚性约束条款。第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硬性规定,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未开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二是构建“避免重复评估”的协同互认规则。第十二条明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健康影响评估可以同步进行;已依法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或者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中健康影响相关内容和结论,可以作为健康影响评估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三级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评估处置机制。第十五条按照健康影响严重程度划分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对应配套健康影响评估登记表、意见表、报告书三类标准化文书,实行分类处置流程。

万志刚在答记者问时介绍,《办法》要求重大公共政策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在出台、实施前先做一次“健康体检”,具体就是以后市里出台涉及城乡建设、产业规划、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和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都要先经过“健康影响评估关”,不会再出现政策、项目落地后才发现对群众健康有影响,把问题解决在决策之前,减少后期健康损害,让城市发展更加健康友好。

《办法》的出台,是潍坊市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深化健康潍坊建设的重要法治举措,标志着潍坊市健康治理实现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下步,潍坊市将持续加压奋进、狠抓落地实施,不断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健康治理格局,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速豹新闻网编辑:刘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