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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潍坊市财政局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办法》 全新容错机制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6-03-25 16:32:34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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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苗露 把云倩潍坊报道:3月25日上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体系,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潍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明,潍坊市财政局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科科长李伦昌,潍坊市政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孟志华出席,向大家介绍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潍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刘明局长介绍市政府投资基金有关情况,早在2018年,潍坊市就在全省率先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逐步建立起涵盖“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基本制度,通过市县联动、财政国企协同,吸引社会资本更加精准投放实体经济。在实践中,潍坊市不断完善基金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引导基金让利、返投、直投、“基金+”等配套文件,形成了尊重基金发展规律,符合潍坊发展实际,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政策体系。截至目前,潍坊市累计设立基金122支,规模1699.82亿元,完成投放690.33亿元。其中,市级引导基金参股基金33支,规模754.73亿元,投资506.68亿元。

为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变化,建立布局更加合理、管理更加科学、运作更加规范、政策效果更突出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作体系,今年3月,潍坊市研究出台了《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严格遵循中央和省级提出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对原有政策进行五大调整优化。

重构管理运作体系,让运行更科学。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分为产业类基金和创投类基金,分别聚焦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精准发力。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模式由目前的引导基金直接参股子基金,转为引导基金设立母基金、再由母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原则上,引导基金不再直接参与子基金设立。

在审查备案机制上,建立更完善的审查备案机制,让约束更严格。市县两级政府出资设立母基金或直接参股设立子基金、参股或增资已设立的基金,应报市级政府批准。除以上情形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已经设立的要按照政府投资基金统一规范管理。基金设立后由市级统一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备。

优化基金期限与出资比例,加大扶持力度。“延期限”,响应中央打造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的要求,适当延长基金存续期限,将创投类基金存续期限延长至20年。“提比例”,对产业和并购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市级引导基金或母基金最高可出资30%、35%、50%、60%。“跨区域”,主动顺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允许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及母基金适当参股市外基金,拓宽合作视野。

在考核方面,建立容错容亏机制,让投放更安心。这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新《办法》明确,对政府投资基金,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进行考核,不以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原则上允许产业和并购基金、创投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分别出现的亏损比例不超过投资总额50%、50%、30%、20%。市级引导基金、母基金原则上允许直投项目整体出现的亏损比例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

明晰部门职责分工,实现协同监管,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角色”,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健全政府投资基金制度体系;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投资方向指引,择优推荐项目;审计部门负责按照审计计划对引导基金拨付、使用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未来,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工作将围绕“投得更准、撬动更大、管得更严”三大方面展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投资,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重点关注“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等领域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坚持“投早、投小、投创新”原则,优化基金布局和投向,利用合作基金管理机构在资金、资源和项目方面的优势,招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潍坊;加快基金投放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以项目和投资落地为根本,提升投放效率与灵活性,围绕新质生产力和科技创新,适当参股市外基金,拓宽投资视野;依法依规加强账户监管、基金绩效评价、投资监管,进一步督促基金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基金的资金安全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潍坊市财政局将以《潍坊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牢牢把握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持续做优基金布局、提升投放效能、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财政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为潍坊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注入更强金融动能。

速豹新闻网编辑: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