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雯婷潍坊报道:11月26日,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潍坊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解读政策例行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潍坊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作为潍坊市政府重点立法项目,已经2024年9月23日市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111号公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潍坊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简要介绍。
立法背景。近年来,除了原有的集中供水、二次供水等方式外,现制现售饮用水作为一种新兴供水方式,逐渐成为许多家庭、学校、集中办公场所的选择。但在实践中,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监督管理矛盾较为突出,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管理有缺失等问题,导致群众投诉不断。经过调研,潍坊市司法局发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目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定时间较久远,缺少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等新兴供水方式的管理规范,无法实现全方位监管。同时,潍坊市现有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方面的管理经验也需要进一步总结固化。为此,潍坊市司法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后,启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立法工作。
起草和审查过程。项目确定后,潍坊市卫健委立即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对潍坊市部分县市区生活饮用水,重点是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调研,先后两次赴外地学习管理和立法经验,在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完成了《办法(草案送审稿)》。经多次修改完善后,于今年6月份送潍坊市司法局进行立法审查。审查期间,潍坊市司法局根据各方意见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报送信息的内容、水质检测指标和检测时间、行政处罚的额度等作了修改完善,形成《办法(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主要内容。《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总则、卫生安全、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一是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同时确定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城管、水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系。二是严格规范供水卫生安全和应急处置。《办法》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设施设置、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及时报送设置信息、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公示有关信息等,确保出水水质符合标准;对出现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了规定。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审慎设置法律责任。《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的执法依据。
贯彻落实措施。《办法》对于加强潍坊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管理,推进全市生活饮用水提质升级,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围绕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潍坊市卫健委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抓好《办法》的学习宣贯。要积极践行“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开展一线监督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组织深入企业宣讲解读,加强公众宣传。二要做好《办法》实施准备工作。做好现制现售饮用水备案前的准备工作,抓好摸底建档,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打造智慧监管平台。三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潍坊市卫健委将把《办法》实施情况作为重点督导内容,定期调度,督促各地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