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苗露 王雯婷潍坊报道:11月22日,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赋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潍坊市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突出平台建设、数据治理、信用监管、应用拓展“四个抓手”,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行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四项举措”,有力唱响了“以诚立市、以信筑城”的主旋律,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好潍坊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水平得到新提升。潍坊市发改委一手抓平台建设提升、一手抓数据治理共享,为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持续优化升级,平台支撑能力和服务效能大幅提高。数据归集方面,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双公示”、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公示,依法依规加强企业水电气、不动产、科研等特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数据共享方面,“信用潍坊”门户网站实现了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合奖惩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量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免费查询服务。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取得新成效。近年来,潍坊市发改委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为各级各部门开展信用精准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持。一是优化事前监管,广泛开展信用承诺制,推行6类信用承诺全面落地,当企业、群众暂时无法提供某些申请材料时,只要签一份“信用承诺”,政务部门就可以接受办理。今年以来,通过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办件近百件,有效提升了企业便利度和满意度。二是精准事中监管,出台《潍坊市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办法》,让监管力量“好钢用在刀刃上”。目前,累计在53个领域实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三是便利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制度,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信用修复一件事”线上专区,建立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信用修复流程,同时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信用修复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信用咨询和帮代办业务,今年共引导帮助2700余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信用赋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潍坊市发改委以信用赋能营商环境,丰富“信易+”多场景应用,把企业守信的无形价值转化成了有形的福利。一是在融资服务中,围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信用数据价值为企业“精准画像”,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有效打通了“信息—信用—信贷”链条,让数据变信用,信用变金银。目前,市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共入驻金融机构73家、企业40.3万家,今年以来发放贷款206.8亿元。二是在政务服务中,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开具难、开具多等问题,开发部署“公共信用报告”系统,实现无违法违规情况“一键”申请、“一纸”代替、“一秒”出具,并可全程“网上办、随时办、实时办、免费办”,大大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在信用惠企便民中,大力推广“信易+”场景应用,充分释放信用数据价值,让无形的信用成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有形价值。
政务诚信优化营商环境呈现新气象。潍坊市发改委始终把政务诚信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加强对各级政府机构的信用约束。一是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搭建全市信用监测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整合政务失信记录,依据评价标准对政务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二是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制定出台《潍坊市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清单》,依法依规归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基础信息、年度考核、司法判决、党纪政务处分、失信违约等信用信息150万余条,并将政务信用记录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范畴。三是开展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将“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建立“府院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政府失信线索监测发现力度,督促失信政府限期整改,实行挂账销号,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近年来,督办处理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30余起,目前全市政府及其部门、事业单位均无政府失信涉诉案件。
下一步,潍坊市发改委将聚焦信用服务市场主体、信用惠企便民,强化“五个聚力”,持续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深层次融合,不断擦亮“信用潍坊”品牌,让信用“软实力”成为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一是聚力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完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能。二是聚力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完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规范失信惩戒措施。三是聚力拓展守信激励应用。推动信用惠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信用红利。四是聚力提高信用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全方位信用服务体系,提高政务服务质效。五是聚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