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豹新闻网 苗露 王雯婷潍坊报道:10月30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情况、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近20家驻潍新闻单位、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会上,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玉波同志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情况及下步实施打算。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帮助下,成立《条例》起草小组,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精心组织起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名城保护的牵头部门,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好《条例》,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
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远彬同志介绍了条例(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潍坊市司法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起草部门高效高质开展起草工作提供了帮助,完善了《条例(草案)》内容。市司法局对《条例(送审稿)》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关注重点,确保内容合法规范、措施合理可操作性强。让潍坊的历史文化名城“活起来”,提高保护的可持续性。
潍坊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波同志介绍了条例的审议修改情况及主要内容。2023年11月,潍坊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2023年12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2024年6月25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2024年8月23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4年9月26日,《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9月27日,《潍坊日报》发布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第74号公告,对条例全文予以公布。草案表决稿包括总则、保护对象、保护措施、传承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五十一条。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张希林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刘滨同志分别介绍了条例下步实施打算。潍坊市住建局加强学习宣传,提升保护水平。严格遵守保护条例,做好保护利用和更新提升工作,全面保护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持合理利用,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推动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传统手工业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形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好循环。
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做好贯彻落实《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工作,将协同发力,积极做好监督管理配合工作,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名城保护,系统推进,强化文物保护利用。
《潍坊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要求,下一步潍坊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保护治理力度,做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