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文磊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介绍潍坊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有关情况,并就防火工作方面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政府自2020年6月起,在全市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党委政府统领、行业部门共治”,紧盯重点任务、落实清单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20年开展以来,全市消防救援机构累计检查监管范围内的单位3.3万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1万处,临时查封1298家,责令“三停”423家,罚款2331.39万元,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2022年4月28日,潍坊市消防救援支队提请市消安委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强化系统、源头、精准治理,全面排查化解突出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开展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开展摸排检查。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对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进行排查,集中整治7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责任制落实等10项整治重点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十个严禁”措施。深化彩钢板建筑及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拆除的易燃可燃夹芯板材集中销毁;对重新改建的及时“回头看”。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六熟悉”。持续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等执法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照省里标准,督促指导加强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组织对5万平方米以上达标建设“回头看”,完成1万平方米以上达标建设。深化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一呼百应”机制。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源头关,严格依规现场核查。加强消防安全远程监管。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督促指导全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一般单位按标准配齐配全“智慧消防”监测设备。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发挥好镇街安全消防联调联战行动党支部的作用,强化“网格化”消防管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重点岗位、人员实操实训、新入职员工岗前消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协调媒体集中曝光典型隐患和违法行为,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
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消防安全服务保障。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面优化执法营商环境。对涉疫重点场所,实行分区、分类、差异化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防消一体化等方式,组织开展上门服务或视频指导,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因防疫需要,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关闭现有消防设施的,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有序疏散人员、有效处置险情。
记者 于大龙 胡伟